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今年我市将《雅安市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实施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雅财教〔2010〕88号)的修改纳入了市委市政府改革事项。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雅府发〔2015〕39号)和《雅安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雅办发〔2016〕11号)的要求,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对原《雅安市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实施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雅财教〔2010〕88号)进行了修改,经市政府同意,并于12月印发了《雅安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雅财教〔2016〕112号)。新《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支持力度,由每申请一件发明专利资助1500元改为每件资助3000元,同时,对专利实施和转化效益明显的个人或企业的资助由原来的1—5万元变为可给予10万元的专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