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我县出台了《泸县专利资金管理办法》。每年设立专利专项资金2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资助、专利奖励、专利项目扶持、宣传培训等。其中单位申请发明专利获得受理资助1500元/件,获得授权再资助5000元/件;设立泸县专利奖,特等奖奖金达到10万元;设立专利实施与促进项目,重点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一般项目扶持资金5万元。
《泸县专利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县委、政府对专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我县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的重要举措,将调动全县各行业的创新积极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引领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