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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德阳市 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本站 发布时间:2020-04-03 

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十次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0年度德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2020年度德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3.凡有自筹经费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自筹承诺书,自筹经费在申报阶段核定后原则上不可调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4.纳入市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2019年《规上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年报表》中科技项目概况GQ-004表和科技活动概况GQ-005表。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5.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提供行业信用承诺书作为附件。 

6.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信用良好,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 

2.原则上每个项目负责人2020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及时进行项目线上推荐,并按时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2.各县(市、区)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3.各县(市、区)推荐的项目,由地方科技部门初步形成推荐意见后,会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按文件确定的立项资金由申报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给予拨付,市级财政按照县级财政补助额的50%给予县级财政补助(其中:旌阳区、经开区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3.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支持方式 

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指南类别 

(一)2020年度德阳市农业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2020年度德阳市社会发展领域和高校类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三)2020年度德阳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度德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再按照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申报书。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件。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deyang.tccxfw.com),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项目申报单位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提交 

推荐单位及时进行申报项目的在线审核、提交。 

(五)申报书修改 

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六)申报书形式审查 

为提高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效率,减轻申报单位自审负担,在4月28日24:00前(以最后提交时间为准)提交至“待科技局受理”状态的项目,我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上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项目,将附加说明后退回修改,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将不再另行通知。4月28日24:00以后提交的申报书,请自行严格进行形式审查,我局将于项目申报截止后统一再行形式审查。 

(七)推荐单位汇总、推荐、报送 

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所有拟推荐项目的网上审核和提交、汇总,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并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八)申报书受理 

通过形式审查并同时获得推荐单位纸质推荐函、汇总表推荐的项目,我局视为通过审核,予以受理。 

五、申报时限及材料报送地址 

(一)申报时限 

1.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2日8:30至5月6日18:00。线上申报系统到期自动关闭。 

2.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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