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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17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6】 【来源:保护中心】

  

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的面向四川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领域开展快速协同保护的机构,将在备案分类号领域(见附件1)开展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无效请求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快速预审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四川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全面做好相关工作,规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的备案工作,保护中心拟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19年1月18日-2019年2月26日 

  二、备案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或登记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 

  (二)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移动通信、互联网、光通信、云计算、物联网、广播电视网、数字家庭、移动终端、可穿戴技术、卫星移动通信、导航终端、广播电视网终端、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软件及集成电路、高端计算机制造、高端电子装备和仪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微电子技术等)。 

  (三)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三、备案申请材料 

  (一)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示例见附件3),加盖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专利申请的单位,提交单位专利申请列表(填写示例见附件4); 

  (四)有商标注册或版权登记的单位,提交商标注册清单、版权登记清单;有获得奖励的,提交证书复印件; 

  (五)单位简介电子版(不超过1000字),有LOGO标识的单位请一并提交设计矢量图。 

  四、备案申请方式 

  (一)申请单位需认真阅读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和承诺书(附件5),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二)将备案申请材料通过邮递或者面交方式交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保护中心预审受理窗口;申请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sczcbh@163.com。 

  五、备案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 

  (四)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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